摘要: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广东省落实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粤知〔2021〕31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财工〔2021〕9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专利转化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广东省落实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粤知〔2021〕31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财工〔2021〕9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专利转化需求对接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经受理申报、初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拟立项单位及支持金额(详见下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9日至4月25日,共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或个人真实姓名、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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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