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莞市2020年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及2021年省下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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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做好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省下放审批权限项目的验收工作,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5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将于2022年1月11—12日(周二、周三)对一批实施期届满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做好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省下放审批权限项目的验收工作,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5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将于2022年1月11—12日(周二、周三)对一批实施期届满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一)2020年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第一批)延期整改项目39个;2020年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第二批)延期整改项目4个;

  (二)2020年高价值专利培育延期项目8个;

  (三)省下放审批权限项目2个。

  具体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项目合同书、验收通知、整改建议(附件2、3,高价值专利培育和省下放项目的财务自查可参照企业导航项目的整改通知)等要求,经自查后整理汇编验收材料,提交我局初审并进行结题验收。

  (一)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以材料核查为主、现场答疑为辅的方式进行验收。经我局初审,验收材料符合形式要求的项目,将由专家进行集中材料核查。核查期间,项目承担单位代表应在安排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候会(详见附件1),若专家对验收材料存疑,则进入评审会议向专家进行现场答疑。

  (二)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省下放审批权限项目以材料核查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验收。经我局初审,验收材料符合形式要求的项目,将由专家进行集中核查。集中核查包括材料核查和现场答辩环节,两个环节同时进行。

  (三)各项目承担单位前来候会或答辩的代表,应尽可能携带验收材料所涉财务支出票据及凭证和佐证原件、可佐证项目成果和实施工作但未汇编进册的有关材料。

  (四)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派出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参加验收,包括熟悉项目实施内容和财务支出的工作人员,确保能准确解答专家现场提出的问题。各项目承担单位派出代表不应超过3

  三、验收材料要求

  (一)企业运营类导航项目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知识产权项目验收书原件(详见附件4,要签章);

  2.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3.专利导航分析报告;

  4.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5.项目整改报告

  6.项目成果达标情况及证明材料、项目成果在企业中推广应用情况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推广应用效果一般包括:促使企业技术升级发展、竞争实力加强、产品营收增加等);

  7.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注意:票据等支出凭证原则上按照等同比例复印,确保数据和内容清晰可见。

  8.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详见附件5);

  9.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成果、论文、专著、资质、各类证书、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上述材料1—3独立装订成册(不合并汇编);材料4—9须编制目录、页码、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若材料页数过多可分册装订。

  (二)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知识产权项目验收书原件(详见附件4,要签章);

  2.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3.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4.项目达标情况证明材料;

  5.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有资质第三方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除专项审计报告外的经费使用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注意:票据等支出凭证原则上按照等同比例复印,确保数据和内容清晰可见。

  6.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详见附件5);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成果、论文、专著、资质、各类证书、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材料1、2独立装订成册(不合并汇编);材料3—7合并装订成册,若材料页数过多可分册装订。

  (三)省下放审批权限项目

  1.知识产权项目验收书原件(详见附件4,要签章);

  2.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3.专利导航分析报告;

  4.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5.项目成果达标情况及证明材料、项目成果推广应用情况报告等佐证材料;

  6.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有资质第三方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除专项审计报告外的经费使用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注意:票据等支出凭证原则上按照等同比例复印,确保数据和内容清晰可见。

  7.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详见附件5);

  8.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成果、论文、专著、资质、各类证书、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上述材料1—3独立装订成册(不合并汇编);材料4—8须编制目录、页码、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若材料页数过多可分册装订。

  (四)项目工作总结报告要求

  1. (封面)基本信息。

  XXXXXXXXX项目工作报告

  单位名称(公章):                             

  地址与邮编:                            

  联系人:                            

  电话/手机:                            

  E-mail:                            

  2. (正文)总结报告内容。

  (1)项目执行情况。

  (2)项目成果和绩效亮点。

  (3)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有关建议。

  3.报告所涉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报告正文控制在8000字以内。

  四、有关工作时间安排

  (一)上述验收材料,应当于202215日(周三)下午5:30前提交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多家单位联合承担项目的,由项目主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材料的编制和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1、纸质件按照上述要求装订成册后,一式五份送至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市市场监管局612室);

  2、电子版刻录成光盘或U盘(一份)连同纸质材料提交。

  (二)其中,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省下放审批权限项目应准备好汇报PPT,于15日(周三)下午5:30刻录在前述光盘或U盘,连同验收材料一并提交。

  (三)现场答辩或候会的参会人员回执请于202217日(周周五)上午12:00发送至知识产权促进科公务邮箱:dgipcj@dg.gov.cn

  (四)专家验收时间和地点

  1、专家集中核查时间:2022年1月11—12日(周二、三)

  2、评审和候会地点:

  (1)企业专利导航项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楼多功能会议室(代表候会处);3楼党组会议室(专家评审处)。

  (2)高价值培育项目、省下放权限项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楼508会议室(评审、答辩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派出代表按指定时间到达会场或候会地点(详见附件1)。(如有临时变动将于微信工作群通知)。

  附件1:验收项目清单(运营体系企业导航延期项目39+4,2020高价值延期项目8,省下放项目2)含时间安排1228.xlsx

  附件2: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第一批)整改通知.pdf

  附件3: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第二批)整改通知.pdf

  附件4:东莞市知识产权工作项目验收书.doc

  附件5:项目支出类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及项目支出类绩效自评指标表.xls

  附件6:参会回执.docx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3日


(专利导航项目联系人:周颖、邝俏媛,26986718、26986715;高价值专利项目联系人:李换章,26986715;省下放项目联系人:吴城,26986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