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工作,根据《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东市监〔2022〕16号)规定,现开展东莞市2022年度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高校院所,具体资助范围详见附件项目申报指南。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报主体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资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质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主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纸质件与网上填写版的一致性负责。对申报主体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二、申报审核程序
(一)网上申报
1. 申报单位登录东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系统(http://120.197.146.233/ujet/,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2022年项目”选择本项目,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上传所有申报附件材料后再点击“提交”,完成网上申报。上传的佐证材料要求使用PDF格式,同一项材料应当扫描成一个文件,不得分拆扫描。
2. 网上申报时间从2022年7月18日起至8月15日截止,为避免申报截止前系统网络繁忙耽误申报,申报单位请及时做好填报工作,尽早提交,逾期未提交申请的不予补报。
3. 线上填写及材料上传操作遇到技术问题时,点击进入申报系统“常见问题解答”页面或求助系统技术QQ号:2995777475寻找解决方法。
(二)线上审核
各市场监管分局于8月23日前对属地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初审应审查:申报单位是否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此前是否已获得镇街(园区)贯标资助,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申请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以及申报书的准确性(包括申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次发证日期、认证费用、发票信息、专利有效性),需要退回的应及时通知申报单位。
查询网站:
认证信息查询(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
发票查询(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专利检索(http://pss-system.cnipa.gov.cn/)或
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http://cpquery.cnipa.gov.cn/)。
初审通过后提交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市市场监管局在9月6日17:00前完成线上审核。
项目申报主体应随时关注系统审核信息,如退回修改,请根据审核意见及时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申报,未在期限内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报。如审核时间即将届满,但尚未审核或退回修改重新提交后尚未审核的,请务必来电提醒工作人员审核。
(三)提交纸质材料
线上审核通过后,系统审核状态显示“科室网上复审通过”的申报主体,应在系统点击“生成PDF”并下载带编码水印的申报书,申报书以及相关附件佐证材料须统一使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加封面后胶装装订成册(请勿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装订扣、装订条)。
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均为盖章原件)交所属市场监管分局核对原件并出具审核意见,于2022年9月16日17:00前统一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书面审核(地址: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六楼612室),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四)公示拨付
市市场监管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根据具体情况,以报送相关部门核实无不予资助行为记录的方式确定项目资助单位后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市场监管局下达项目资助通知并拨付资助资金。
三、注意事项
请申报单位按照《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1〕2号)、《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东市监〔2022〕16号)等有关规定,自查是否存在不予资助或保留资助资格情况,年票欠缴相关信息可到“车辆通行年票缴费查询”网页查询(http://jtj.dg.gov.cn/xxgk/ztzl/cltxnpjfcx/)。
附件1:2022年度东莞市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镇街(园区)市场监管分局知识产权项目审核人员联系方式.xlsx
东市监知促〔2022〕44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资助项目的通知.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 李换章,联系电话:26986715)